建设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金〔2025〕80号)文件精神,于2025年9月1日起为合乎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客户提供财政贴息服务。
贴息范围有单笔5万元以下的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科技类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
答: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政策执行期内,客户在我行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其中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答:我行已在手机银行布放“消费贷款财政贴息”专区,包含“贴息服务协议”、“贴息记录”、“上传申请”(9月5日上线)等功能。客户可通过首页搜索栏搜索“贴息”、“财政贴息”等关键字进入专区。
答:(1)9月1日起新签约个人消费贷款的客户,可在手机银行申请成功页弹出的“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入口,签署服务协议;
(2)9月1日前已签约个人消费贷款但在9月1日起支用贷款的客户,可在手机银行支用成功页弹出的“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入口,签署服务协议;
(3)客户上传消费发票时如未签署服务协议,手机银行界面将弹出“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协议”入口,用于签署服务协议;
(4)对于上述情形下未签署服务协议的,可进入手机银行“消费贷款财政贴息”专区签署服务协议。
(4)向消费交易对手方转账,如借款人将贷款资金向消费交易对应的对公商户直接转账等。
(1)在手机银行“消费贷款财政贴息”专区点击“上传申请”,根据页面提示,输入消费交易金额和交易日期等信息,系统自动在个人消费贷款关联借记卡账户中检索合乎条件的消费交易。
(2)选定消费交易,上传对应的发票文件,核对并确认发票类型、发票号码、发票金额等信息。发票购买方名称应为借款人本人姓名。每张发票仅可申报使用一次。我行将在发票提交后进行人工审核。
答:根据贴息政策要求,我行只计算政策执行期内(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的贴息金额。政策执行期内客户还息时,我行直接在应还贷款利息中抵扣贴息资金。每次抵扣后,我行将通过手机短信或APP通知等方式向客户告知当期抵扣的贴息金额。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大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我行积极做出响应并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金〔2025〕80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及有关要求,于2025年8月12日发布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工作的公告》,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现将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贴息范围有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科技类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
答:本次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利率为年化1%,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贴息计算基数为借款人在政策执行期内使用个人消费贷款支付的合乎条件的消费汇总金额,其中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答:每名借款人在我行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 元(对应合乎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合乎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答:为简便操作,对符合贴息条件的客户在我行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结息时,我行将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计算贴息金额,在收取贷款利息时直接扣减财政贴息资金。
答:客户在我行的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后,可通过手机银行自助查询,我行也会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客户贴息金额。
答:在办理消费贷款业务及贴息业务过程中,我行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包括社会中介)办理。客户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等官方渠道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业务过程中,我行不收取费用。请客户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短信等其他渠道信息,谨防诈骗,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及财产安全。
答: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规开展贷款审批,对符合《方案》要求的予以贴息。
对提供假资质、假材料、假担保、假交易、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贷的,包括“包装贷”、“职业背债人”、“高评高贷”等,我行严格予以禁止。
对相关部门审核未通过或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我行将按规定扣减或追回。对借款人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大降低居民信贷成本,充分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我行将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金〔2025〕80号)》(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要求,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现将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消费贷款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合乎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每名借款人在我行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其中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3)绑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宝)支付(9月6日上线)将贷款资金向消费交易对应的对公商户直接转账。
为简便操作,我行将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计算贴息金额,客户在我行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还款结息时,直接按贴息金额扣减部分利息。
客户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App-贷款-贴息专区查询贴息情况、消费认定申请等功能。每次扣减贴息后,我行将发送短信告知客户贴息金额。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规开展贷款审批,对符合《方案》要求的予以贴息。对提供假资质、假材料、假担保、假交易、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贷的,我行严格予以禁止。对有关部门审核未通过或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我行将按规定扣减或追回。对借款人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还将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在办理消费贷款业务及贴息业务过程中,我行不收取费用,且我行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包括社会中介)办理,请客户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短信等其他渠道信息,谨防诈骗,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及财产安全。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大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金〔2025〕80号)》(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及有关要求,全力确保国家政策红利及时、便捷、高效地惠及众多购买的人,为提振消费信心、释放内需潜能、服务经济高水平发展贡献邮储力量。现将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贴息范围有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科技类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
按照《方案》要求,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可办理个人消费贷款贴息。
按照《方案》要求,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合乎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贷款合同利率需要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其中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
为简便操作,对符合贴息条件的客户在我行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结息时,我行将按照政策规定的贴息比例、贴息上限等要求计算财政贴息金额,在收取贷款利息时直接扣减应由财政承担的贴息资金。
每名借款人在我行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合乎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合乎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客户在我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享受贴息后,客户可通过短信消息、我行手机银行APP等方式知晓享受财政贴息的详细情况,不需要其他额外操作。
客户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APP、营业网点等渠道办理贴息业务,我行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包括社会中介)办理。
我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除合同明确约定的利息外,无需支付别的费用,本次贴息也不会收取额外费用。任何以我行名义收取中介费、手续费、代办费等的行为均属诈骗。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规开展贷款审批,对符合《方案》要求的予以贴息。对提供假资料、假交易、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贷的,我行严格予以禁止。对有关部门审核未通过或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我行将按规定扣减或追回,其中对借款人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将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